《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19-10-29 11:00 浏览量:

  一、工作背景 

  根据《福建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闽政办〔2016〕16号)以及省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的通知》(闽道安办〔2016〕25号)的总体部署,为夯实宝盖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是推进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二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拓宽工作机制,将交通安全劝导的工作理念进一步深化和延伸;三是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保驾护航。 

  、工作内容 

  (一)设置布点。劝导站分为村口劝导站和重要路口劝导站两类,原则上应设置在通行乡村道路的行政村主要进出口、车流量较大的乡村道路与国省县道交汇处、大型企业和产业密集厂区进出乡村道路交汇处,以及关键路口路段等位置。只有单一出村口的行政村,劝导站应设置在出村口;出村口较多的行政村,劝导站可设置在主要出村口或出村机动车集中通行的路口、路段。属多个行政村机动车共同通行的必经路口,可由镇级统一整合多个行政村力量设置重要关口劝导站。 

  )主要职责。劝导员详细工作内容如下:1.协助相关部门排查辖区机动车、驾驶人基本信息及变化情况,建立基础工作台账;2.安装农交安APP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签到;3.维护交通秩序,协助指挥疏导交通;4.协助排查道路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辖区交通安全通行状况;5.及时纠正、教育劝导交通违法行为人,发现、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录入农交安APP的安全劝导日志;6.发现或接报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保护现场、参与救援,协助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7.对不听劝导、无理取闹、扰乱工作的的违法行为人,及时报告派出所或交警部门予以处置;8.配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接受群众有关交通安全的咨询或求助;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要求 

  劝导站应科学确定人员上岗时间,根据群众出行数量和交通流量,在严格落实八个必上:重要节假日出行高峰时段必上,把好路面劝导关口;学校上放学高峰时段必上,保障师生出行安全;节假日高峰时段必上,维护现场交通秩序;群众早晚出行高峰时段必上,维护秩序防范事故;红白喜事出行时段必上,维护秩序防止拥堵;开展民俗活动时段必上,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暴雨、泥石流、道路塌方等恶劣天气时段和紧急状况必上,协助做好现场防护管控;重要警务安保活动必上,协助做好应急保障。根据日常工作实际,我镇确定了7个重点劝导站在早(7:00-9:00)、中(11:30-12:30)、晚(17:00-19:00)三个高峰时间段应安排人员上岗维持交通秩序,并将每个月的上岗时间安排表报送镇综治办。 

(解读单位: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入口:《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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