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盖镇2020年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0-01-21 16:07 浏览量:

  一、工作背景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全镇环境空气质量,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防范火灾、爆炸等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月20日)。镇综治办组织制定本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各职能部门和各村(居)按照方案要求组织部署开展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21日至2月22日)。村(居)、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特别是在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严控非法燃放行为。 

  (三)巩固管理阶段(2月23日至4月30日)。定期通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开展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活动,根据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治理大气污染、美化城市环境、安全管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层层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全力推进烟花爆竹禁止燃放专项整治行动。 

  (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各村(居)、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依法履行职责,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同时,镇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推动禁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三)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宝盖派出所要加强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对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镇纪委同时通报给具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部门。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镇综治办和镇纪委要组成联合督导组,要加强对各自领域禁燃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力、查处不到位导致火灾事故和环境污染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营造氛围,完善机制。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为110,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鼓励举报,加大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浓厚的“禁燃”舆论氛围。根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逐项制定完善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解读单位: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

 

政策文件入口:石狮市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盖镇2020年度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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