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六条措施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 :石狮市公安局 时间:2020-07-30 23:58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石狮市公安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石狮市经济产业特点,研究出台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十六条措施。该局从“营造便捷优质的政务环境、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四个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新举措,全力服务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实现更大发展。 

  在营造便捷优质的政务环境方面着力简化公安行政审批流程,本省户籍居民可在石狮市任一公安派出所申领临时身份证;多种民用爆炸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许可证办理,符合条件且材料完整的,给予当场办结,让群众最多跑一趟;实行出入境证件“全国通办”,提供预约办证、加急办证服务,将企业赴港澳商务备案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构建“互联网+民生服务”和“互联网+交管服务”平台,让企业、群众享受“指尖上的服务”;提升车驾管服务便利化,开辟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办理车驾管业务“绿色通道”;建立“警邮合作”机制,方便群众申请办理补领驾驶证、行驶证等业务;全面放开人才及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吸引各方面人才来石就业创业;优化涉外管理服务,依托外国人服务站为来石外商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及商务签证材料预审服务,民警每月27日定期到服务站与相关部门及在石外商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为企业、院校聘雇、交流的外国人及高层次人才,以及信誉良好的常驻代表及外国客商办理工作签证提供最大便利。 

  在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方面建立“一企一警”协作机制,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强化对经济领域特别是房产物业、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领域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及时化解企业在劳动争议、工伤事故、缩编裁员等方面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打击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绑架、非法拘禁等威胁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伪造印章等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经济犯罪活动;贯彻实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对侵害石狮市知名品牌、自主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支柱产业标杆品牌的犯罪开展专项打击,筑牢知识产权的保护屏障 

  在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方面积极改进交通管理执法方式,对配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品等涉及重点项目和民生物资的民营企业运输车辆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夜间2130至次日730,在非主干道不影响道路通行秩序并确保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允许车辆在道路两侧顺向单排临时有序停放;调整市区民生物流车辆限行时段,放宽果蔬、肉制品、医用药品等民生物资车辆(核载1.5吨以上)通行时间,将原来的7-24时的限行时间调整为上午7-9时、下午16-20时分段限行,特殊紧急情况的经报备后允许全天候通行。 

  在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方面强化对涉企犯罪受立案的法制审核监督,对民营企业曾有过的经营不规范行为,按照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处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区别犯罪性质、情节等情况,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符合变更强制措施条件的及时依法变更;对涉案企业财产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办案中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不轻易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和银行账户,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解读单位:石狮市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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