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经研究同意,从2022年9月8日起,石狮市民政局印发了《石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石狮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引(修订版)的通知》(狮民〔2022〕68号,下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组织评估指引(修订版)的通知》(闽民管〔2021〕150号),制定本评估指引。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增强社会组织服务社会功能,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工作进展
本《通知》由市民政局基层治理股起草,制定过程中向石狮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经过多次修订形成报批稿。在市民政局内部进行合法性审查,经市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核稿,最后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签署印发。2022年9月8日正式向社会印发。
四、范围期限
《通知》自2022年9月8日起开始执行。
五、主要内容
1.石狮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引,旨在为全市社会组织评估提供评估分类、评估材料目录、评分与计分标准和评定方法等方面的指引。
2.本指引将社会组织分为六大类,分别为行业协会、学术类社会团体、专业类社会团体、联合类社会团体、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
3. 本指引将社会组织评估内容分为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四个部分,评估总分值设为1000分。同时,在总分值之外增加重大突发事件作用发挥和参与外省帮扶援助共30分作为加分项。
六、注意事项
本《通知》由石狮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本指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我局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做出评估等级结论。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蔡清怡
联系电话:0595-88629621,13400893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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