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狮市建筑废土与建筑废土消纳场地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8-10-26 11:12 浏览量:

  为加强我市建筑废土及建筑废土消纳场地管理,确保建设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狮市建筑废土与建筑废土消纳场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就《规定》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数量多,建筑废土运输量大,目前尚无建筑废土消纳场。为加强规范建筑废土处置核准,规范建筑废土运输行为,根据泉州市加快建筑废土消纳场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

  1.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消纳场的建设与监管;负责依法查处乱倒建筑废土、未封闭运输、车容车貌不洁和造成“滴、洒、漏”污染道路地面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根据公安交警部门核准的路线和时段,按规定办理建筑废土运输路线牌;负责查处非法设立的消纳场。各镇(街道)负有属地监管责任,发现非法设立的消纳场要及时进行阻止并书面通报市城市管理局。

  2.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负责消纳场用地的监管和审批,负责指导消纳场完成填土后的复垦等后续工作,负责查处非法占地等违法违规行为。

  3.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负责受监建筑工地围墙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监管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予以查处。

  4.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核准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段等相关事项;依法查处运输车辆超载、超速、逆道行驶、无牌无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5.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消纳场的水土保持和环境污染等监管工作。

  6.市农办负责消纳场用林的报批指导工作;监督指导消纳场复垦复绿工作;依法查处占用林地非法处置建筑废土的行为。

  7.市渣土办负责定时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开展建筑废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负责牵头组织渣土运输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等工作。

  (二)明确消纳场经营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设立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硬件设施、使用计划、安全生产及收费等内容。

  (三)明确建筑废土处置的核准办法,明确渣土运输路线牌的审批流程。

  三、其他

  根据目前我市尚无建筑废土消纳场的实际情况,本《规定》设定了一个过渡期,在我市正式建成建筑废土消纳场并投入运营之前,免于办理建筑废土处置核准,允许直接办理运输路线牌审批。

 

  (解读单位: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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