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2020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时间:2021-04-13 11:31 浏览量:

为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根据《福建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现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清理,确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确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附件1: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1 继续有效(含需要适时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1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狮政〔201920

 

附件2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规范性文件名称

发文字号

1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

狮政〔20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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