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石狮市公开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通告
时间:2015-07-24 17:36 浏览量:

2015年度石狮市公开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通告

 

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5年度石狮市公开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1名,其中福建省石狮市供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6名、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要求,详见《2015年度石狮市公开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办法

采取电子邮件的报名方式。考生直接下载并如实填写《2015年度石狮市公开招聘部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1张规格200K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和相关证书电子扫描件,发送到邮箱rsglg88718084@163.com。报名时间:7月31日—8月3日。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国有企业岗位。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与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同步进行,使用同一套试卷。报考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若符合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条件,可同时报考一个国有企业岗位。同时报考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的考生,直接凭事业单位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直接作为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岗位的成绩。

(一)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设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二)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2:30—5:00,考《申论》。

(三)笔试地点。设在石狮市区,具体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的发放由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其中,同时报考2015年石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直接凭事业单位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再发放国有企业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中资格条件认定与审核、笔试、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及聘用等环节的工作参照《石狮市2015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告》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政策等相关问题咨询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595—88718084。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国企招聘岗位信息表(最新稿20150720).xls

2.附件2国有企业报名表.doc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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