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4-08-05 08:29 浏览量: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狮人社〔2014〕56号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

2014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

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公务员局关于转发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培训的通知》(泉人核[2014]2号)文件精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经研究,决定在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了解信息化的基础知识、国内外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进一步认识信息化的重要性,掌握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信息素养、信息意识、信息文化和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二、培训内容

以《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教程》(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为基础教材,学习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组织与检索、信息分析与服务、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产业发展、领域信息化、信息化能力评价、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信息网络安全等内容。

三、培训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四、培训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设置为2013-2014年公共课培训科目,全课程共计36学时。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培训与考试任务。

五、培训方式

1、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为本次公共课培训的施训机构。报名、缴费、学习和考试等事宜,请自行登录“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远程继续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zypt.91open.com),按照《2013-2014年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学习指南》说明进行操作。

2、为便于及时掌握各单位参与学习培训情况,请各单位在报名成功后,将本单位的《2013-2014年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报名表》电子文件通过电子政务网发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

五、收费标准

本次《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程的收费标准为43元/人。

六、其他事项

学习结束后,经考试合格的按36学时计算,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公共科目培训内容,记入继续教育证书或发给相关的学时证明。公共科目培训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日

 

 

 

 

 

 

 

 

 

 

 

 

 

 

 

 

 

 

 

 


  抄送:泉州市公务员局;

        石狮市财政局。

  石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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