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
来源 :石狮日报 时间:2018-01-23 01:01 浏览量: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农办获悉,为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我市已启动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这是我市首次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
  据介绍,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类型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当前,我市认定的重点是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对象主要针对已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专业大户、家庭农产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此外,申请新型职业农民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在石狮从事农林牧渔相关的生产、销售、服务等活动,收入主要来自农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据了解,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为自愿申报,市相关部门把关审核,经公示后发放证书。我市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培训一批、认定一批、扶持一批。被认定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可优先享受各级各部门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接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服务管理。(记者 林富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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