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水产养殖互助保险
来源 :石狮日报 时间:2018-04-22 01:00 浏览量:
  本报讯 为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减少渔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促进渔业经济和谐发展,我市近日出台《石狮市2018年渔业互助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市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扎实推进政策性渔业保险和渔业互助保险同步发展。
  记者了解到,往年我市渔业保险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沿海渔船渔工责任互保,主要包括雇主责任互保、雇主责任附加人身平安互保、雇主责任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互保;另一类则是沿海渔船互保。去年,则在这两类险种基础上增加了三种附加险,即附加四分之一碰撞责任互助保险、附加船东对第三者人身伤亡责任互助保险、附加船舶碰撞事故不计免赔互助保险。而今年险种再次“扩容”,除了沿海渔船渔工责任互助保险、沿海渔船互助保险、沿海渔船互助保险附加险、远洋渔船船员责任互助保险、远洋渔船互助保险外,还实行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
  石狮是一个三面临海的城市,每年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台风的影响,所以养殖户对相关保险产品的需求呼声很高。根据实施方案,我市将推行水产养殖互助保险试点,保险标的为水产养殖设施、水产养殖成本。保险责任主要承担养殖设施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以及养殖物因自然灾害、列明疾病或养殖物特定风险而造成养殖投入成本损失补偿。对于该险种,保费财政补贴40%,其中省级财政保费补贴30%,市级财政保费补贴10%。有关人士指出,推行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将极大地保障我市养殖户的切身利益和风险防范能力。
  对比今年和往年的实施方案,记者注意到,今年我市渔业保险类型、范围、费率、财政补贴等与往年基本相同。渔民们关注的财政补贴方面,雇主责任互助保险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20%;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第一档省级财政不予补贴,市级财政补贴50%;远洋雇主责任互助保险保费财政补贴:省级财政补贴30%,市级财政补贴10%;远洋雇主责任附加补充责任互助保险省级财政不予补贴,第一档市级财政补贴50%。沿海渔船互助保险方面,保险金额按照每艘渔船的船质、船龄、功率和吨位估算其实际价值。保费财政补贴上,估价60-80%参保的渔船,省级财政保费补贴30%,市级财政保费补贴10%,船东承担60%。对超过估价80%的部分省级财政不予保费补贴,市级财政保费补贴10%。
  为增强渔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保险意识,我市各相关部门将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渔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功能,以及渔业互保的政策规定和互保条款释义,以推进渔业互保工作,最大限度将应保对象纳入渔业互保范畴。
  (记者 林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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