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90天内“搞定”
时间:2019-08-20 00:00 浏览量:


  本报讯 我市将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全流程、全覆盖改革,今后,全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这是我市8月15日出台的《石狮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提出的。
  根据《方案》,我市将统一审批流程,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规范审批事项,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开展项目区域评估推行联合审图,实行联合验收,探索告知承诺制;统一信息数据平台,配合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统一审批管理体系,通过“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升综合服务,“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统一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全市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其中,政府投资市政类、房建类项目及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70个工作日内;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装饰装修工程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与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并与国家、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基本实现审批流程、数据平台、审批体系、监管方式四个“统一”。主要措施有:
  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审批事项,形成审批服务清单(包括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简化申请材料。同时,下放审批权限,合并审批事项。
  调整审批时序。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取水许可、用地批准、用海批准、用林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防洪论证等评估调整至施工前完成即可;人防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征收调整至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可作为使用土地证明文件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供水、供电、燃气、排水、通信、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提前到开工前办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完成相关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直接办理接入事宜。
  开展项目区域评估。推行由政府分区域统一组织对土地勘测、矿产压覆、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气候可行性、地震安全性、地质灾害危险性、环境影响、节能评价、通航安全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评估成果公开共享,以节省评估时间。
  “一个窗口”提升综合服务。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整合各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制定“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明确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程。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服务窗口统一收件、出件,实现“一个窗口”服务和管理。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部门要编制涵盖事项名称、审批依据、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常见问题解答等要素的审批服务指南,制定统一的申报表格,形成标准化工作规程。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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