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10月底前行政脱钩
时间:2019-08-21 00:45 浏览量:
  本报讯 8月19日,记者从石狮市民政局获悉,即日起至10月底,我市将对石狮市果蔬行业协会、石狮市祥芝渔业协会等31家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以进一步厘清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边界,加强综合监管和党建工作,激发行业协会商会的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市场主体利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应有作用。
  据介绍,此次脱钩工作的主体是指市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依照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脱钩工作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同时具有以下特征: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脱钩工作重点围绕“五分离、五规范”展开,即机构分离,规范综合监管关系;职能分离,规范行政委托和职责分工关系;资产财务分离,规范财产关系;人员管理分离,规范用人关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规范管理关系。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脱钩工作责任主体,要成立脱钩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逐个制定行业协会商会脱钩实施方案,做到一个行业协会商会一个方案,对脱钩事项、分离措施、时间步骤、责任人员、转移职能清单、购买服务清单以及其他扶持举措等内容作出具体安排。如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事项涉及挂靠、联系等其他部门的,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及时向该部门通报,确保所有事项彻底脱钩。参加脱钩的各行业协会商会,要及时贯彻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钩任务。脱钩后应按程序修改章程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脱钩后法人登记事项、负责人等发生变动的,应履行规定程序,于2019年10月1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各项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脱钩完成后,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将社会组织纳入行业管理,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做好本领域社会组织的登记审查,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做好对本领域社会组织非法活动和非法社会组织的查处,切实做到“脱钩不脱管”。
  下一步,石狮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将建立督促检查机制,按照工作实施的计划进度,开展跟踪调研,及时了解情况,对脱钩成效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
  (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林涌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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