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
时间:2021-04-05 01:21 浏览量:
  石狮市公安机关开始全面推行河湖警长制,统筹公安执法与河长办职能作用,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打造平安水域提供制度保障。

  据悉,石狮市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落实属地管理、分级分段负责,全面建立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河道警长体系。实施范围为在石狮市范围内江河、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实施,实现河湖警长制管理全覆盖。河湖警长在对应河湖长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任务,主要为: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统筹组织各警种部门力量,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突出问题,重点打击污染环境、暴力抗法以及涉河湖黑恶等违法犯罪,依法处理涉河湖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构建水域治安防控网络,与河长办共同推进“智慧河长”建设,运用“雪亮工程”、河长制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完善水域视频设施建设,将重要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河段的视频设施接入“智慧河长”平台,做好涉河湖基础信息研判。协助对应河长履行职责等。

  在工作措施上,将建立联合打击机制,强化跨区域串并案侦查,依托跨地区警务协作机制,整合警力资源和侦查手段,多侦上案、联合作战。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密切部门间协作配合,畅通双向交流。建立督导奖惩机制,将实施河湖警长制、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等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按照分级管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河湖警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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