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部分村(居)长期以来耕地未承包到户,由村民小组(生产队)进行统一经营管理,现阶段无法量化到户,本着保持稳定、尊重历史、民主协商的原则,根据福建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做好应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村(居)数调查统计的通知》(闽农地联〔2017〕2号)要求,经村(居)申请、镇级核实,现将拟申请暂不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村(居)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17日至2017年11月23日止(5个工作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确权办提交证明材料(市公务大厦714室),联系电话:0595-88712279。
附件:拟申请暂不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村(居)情况表
石狮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17日
拟申请暂不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登记颁证村(居)情况表
镇别 |
村(居) |
申请事由 |
调查核实报告 |
备注 |
宝盖镇 |
杆头村 |
村民小组(生产队)统一经营,未发包。 |
《宝盖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杆头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确权登记颁证的请示》(宝政〔2017〕1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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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镇 |
永宁第二社区 |
村民小组(生产队)统一经营,未发包。 |
《永宁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宁第二社区等6个村(居)进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的请示》(狮永政〔2017〕15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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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镇 |
永宁第三社区 |
村民小组(生产队)统一经营,未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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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镇 |
沙堤村 |
村民小组(生产队)统一经营,未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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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镇 |
子英村 |
村民小组(生产队)统一经营,未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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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镇 |
西岑村 |
村民小组(生产队)统一经营,未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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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镇 |
沙美村 |
村民小组(生产队)统一经营,未发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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蚶江镇 |
溪前村 |
村民小组(生产队)统一经营,未发包。 |
《蚶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报溪前村免于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请示》(狮蚶政〔2017〕20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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