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审计局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时间:2018-09-05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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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
一、2017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及评价
2017年,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各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
(二)落实减税降负政策,支持企业发展。继续全面实施“营改增”,1.2万户纳税人受惠。贯彻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取消或停征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三)深化财政改革,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相关领域支出。建立预决算公开长效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对社会关注度高的5个城市维护类项目进行重点评价。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服务水平。改革财政评审模式,自审与助审相结合,完善助审机构库。取消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在泉州市率先运用电子评标。实行国库支付中心窗口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打造“指尖上的政务”,开通便捷网络缴费系统,率先在教育行业试点。
二、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草案审计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预算编制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未及时编入本级预算。
2.预算预留资金占比较大。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尚未全覆盖。
(二)预算收入方面
1.部分财政收入款未及时入库。
(1)新华书店股份分红。
(2)部分应缴财政款沉淀在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核算账户。
(三)预算执行方面
1.上年结转指标执行率不高。
2.上级补助指标执行率需进一步提高。
3.部分预算资金沉淀在预算单位。
4.部分专项资金下拨时间滞后。
5.部分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未及时清理。
(四)预算管理和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往来款未及时清理。总预算账2017年底“暂存款”科目余额比2016年度增加0.54亿元;财政专户账2017年底“暂存款”科目余额2016年度增加2.58亿元。
(五)未全面对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2017年只对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保基金、事权补助经费等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比例较低。
(六)延伸卫生系统部分专项资金
1.个别“健康自测小屋”管理不够到位。
2.2016年度健康自测体检体系利用还不充分,自测系统使用率不高。
三、石狮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2017年,市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等中央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采取多项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安居工程,在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投资消费和带动就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991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0633户;通过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贫困家庭22户。
(一)安居工程资金分配管理方面
1.未及时上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2018年3月已全额上缴。
2.未及时兑现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2月,已兑现市县级补助专款。
3.未及时分配泉州市下达2016年度城乡石结构房屋改造配套资金。2018年3月,已将该资金上缴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未及时发放2017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截至2018年3月19日,已发放永宁镇、蚶江镇和湖滨街道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二)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安居住房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三)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待遇
1.因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清退。截至2018年3月19日,已停发1户廉租补贴对象补助资金,清退廉租住房对象3户。
(四)安居工程住房使用和运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部分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已竣工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四、石狮市厝上溪流域(含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基本能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基本能按规定招投标。
未能按计划工作目标进度完成建设任务。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书面反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被审计单位限期整改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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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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