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时间:2018-09-05 17:48 浏览量:

市审计局认真落实《石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石狮市2016年财政收支决算报告与2016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石人大(201716号)(以下简称《审议意见》),逐条梳理《审议意见》提出的问题,加大后续整改跟踪检查工作力度,多措并举、防治结合,并及时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落实。

一、主要做法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一是明确责任。进一步明确各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为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促进整改成效大幅提升。二是督促落实。建立审计发现问题和审计整改两个台账,实行整改挂销号清单制度。三是加大宣传。以案释法,构建审计防护体系,使整改更具针对性、有效性。

(二)进一步突出审计整改落实。一是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坚持问题导向,促进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完善监管措施。二是重点突破。针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现象,报请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协调,并由分管市领导约谈,督促问题限期整改。三是专项督查。组织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专项督促检查。

(三)进一步提高审计整改工作透明度。一是推行审计结果与整改情况双公开。及时、主动把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二是主动接受市人大全程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审议意见,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工作评议调查,接受人大监督。三是强化民主监督。不断完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审计员制度,推进特约审计员“审前、审中、审后”全过程参与审计监督,强化民主监督在促进审计整改、提升审计成果方面的作用。

二、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方面

1.关于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未全部编入本级预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财政将根据审计意见,提高提前下达转移支付编入本级预算的比例。

2.关于预算编制及调整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财政将根据审计意见,在以后年度中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

(二)关于预算调整的报告及报表未向社会公开,2016年财政部门对经批准的预算调整的报告及报表未向社会公开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预算调整报告已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开。

(三)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上级专款、上年结转指标余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结余的资金大部分在决算期间下达,市财政于2017年度继续梳理、拨付。着手对未下达单位的上级资金进行清理对结转两年以上、确实无法安排使用的统一收回进行统筹使用。

2.关于政府性基金使用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财政已根据审计意见做相应冲减土地出让金支出的账务调整。

)预算管理和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市财政继续梳理往来款项,已清理暂付款70708.76万元,暂存款1251万元。

)绩效评价方面

1关于未全面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6年市财政局对11个预算单位的20个项目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涉及资金总额6.48亿。

2017年市财政下发了《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石狮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大幅增加2017年度我市财政项目支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资金。

2关于设施农业专项资金省市补助资金至审计时,市财政尚未全部下达及拨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财政在20176月已将市级资金下达给农办;省级资金已于201712月下达给农办。

3关于2016年下达新能源汽车配套资金给石狮市财政,至审计时,该资金未下达及拨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因我市没有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故该笔资金未下达。已着手对未下达单位的上级资金进行清理对确实无法安排使用的将统一收回进行统筹使用。

4关于经济局未拨付发展智能制造专项本级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智能制造专项结已调整用于2016年第一批本级惠企补助项目。

5关于部分补助资金的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 2017年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联合市财政局出台《石狮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对科技项目经费列支范围、预算的编制与审批、执行、监督与管理作出了规定,目的是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6年度税收征管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管理方面:一是税额标准不准确而少征土地使用税,发现个别企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是未按规定申报而少缴房产税,发现有个别企业少缴房产税;三是纳税户自行网上申报误操作导致纳税户少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

整改情况:税务部门已对税额标准不准确而少征土地使用税现象进行排查、修正,欠税企业列入失信名单少缴的税收已经补缴完毕。

(二)关于部分高新技术企业未及时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 5家高新技术企业已完成备案。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已收取的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未及时上缴市财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租金上缴市财政。

2.关于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未及时收取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二) 安居工程资金支付和优惠政策落实方面

1.关于未按规定及时发放租赁补助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全部补发。

2.对未及时足额发放租赁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按规定全部发放。

(三)关于“对不符合保障条件享受租赁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未及时清退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下发《关于部分不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对象处理意见的通知》至各公租房对象所在的企业单位,各企业单位均已按通知要求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员工退出租赁公租房保障。

(四)关于保障性住房使用和运营方面存在部分保障性住房配租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每季度由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牵头召开住房保障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负责住房保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参加,针对公租房的配租问题进行部署,并制定公租房配租责任分工表,要求各公租房项目单位明确责任,认真分析原因,按时限要求抓紧完成配租工作。 

、镇(街道)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镇(街道)已将未入账资产进行评估入账;未核销的固定资产,办理资产核销手续。

(二)关于租金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镇(街道)已将租金上缴市财政。

(三)关于未及时收取租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镇(街道)已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或向法院起诉。

(四)关于固定资产出租未进行资产评估、公开交易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镇(街道)已整改。

、部分文化体育事业专项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专项资金未进行绩效评价、部分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按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

)关于专项资金闲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报经财政部门同意调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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