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时间:2019-05-27 16:48 浏览量:

  石狮鹏山工贸学校地处石狮市服装城,是石狮市唯一一所公办国家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A类培育校,石狮市文明学校,平安校园5A级单位。 

  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896号),结合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现决定组织2019年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2019年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79528-2001528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教学、专业实践经验或取得相关专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 

  2.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持有与报考岗位任教学科相一致的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须在聘用后1年内获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由石狮鹏山工贸学校组织实施。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将《2019年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后于615日前发送至psgmbgs@163.com(文件名:姓名+报名岗位)。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95-88581052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石狮市灵秀镇南洋路114号,石狮市服装城对面)。 

  2.报考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由鹏山工贸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条件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由鹏山工贸学校通知资格条件复核及现场考试。 

  3.资格条件复核及现场考试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者,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县级计生证明、镇级综治证明(或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考对象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 

  四、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考核 

  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由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与聘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首签聘用时间为三年。 

  编外合同教师待遇根据狮政办〔2018118号文要求执行。编外合同教师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级别补贴、年度考核奖金,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其他津补贴和奖金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学校办理人事代理及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聘用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用人学校所需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聘用合同终止、解除后,用人单位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保险关系。 

  编外合同教师和在编教师在评先评优、培训培养、休假、职务任免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编外合同教师职称评选实行单列管理,由市教育局参照在编教师岗位标准进行岗位设置并核定职数。编外合同教师考录为我市编制内教师后,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和招聘后续程序的通知将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shishi.gov.cn/zwgk/xwzx/tzgg/)。 

  2.在公开报名期间,由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负责应聘人员的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885898790595-88718084059588767782. 

  5.未尽事宜由石狮市鹏山工贸学校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95-88581052 

    

  

   

  

  石狮市教育局 

  201952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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