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开展逾期180天未年审的车辆数据清理的公告(2021年第二批)
时间:2021-04-0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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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道路货运业户:
道路货运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是道路运输的有效凭证,未能按时换证或年审可能造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道路货物运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为确保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决定对石狮辖区内逾期未年审的车辆开展数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理对象为:《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届满超过180天的营运货车和挂车(即2020年10月1日前《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届满或《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届满),如上述车辆清理后,业户名下无车将一并予以清理。
二、具体清理明细详见附件。
三、请广大业户和车主务必于2021年4月28日前到石狮市行政审批中心交港局窗口办理换证或年审手续。
四、逾期未办理的,予以注销。
五、联系人:
石狮市运输管理所小王,联系电话:0595-88506969 ;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小姜,联系电话:0595-88716936;审批中心电话:0595-83051231。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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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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