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时间:2022-05-16 08:48 浏览量:

  根据《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和面试成绩,现将资格复审名单及其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面试成绩且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2522日正常上班时间,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敏行楼402室)  

  联系电话:0595-88767782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非全日制考生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附件4)、在职人员报考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1份。 

  另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应届毕业生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A4复印件1份。 

  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错峰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携带考生资料及代办者身份证前来办理。 

  (二)资格复审以《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体检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审对象应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复审对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附件3)。复审对象需出示动态“八闽健康码”(绿码)、行程码,方可进入复审地点。 

  附件: 

  1.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名单 

  2.2022年石狮市公办学校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安排表 

  3.复审对象健康申明卡及安全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石狮市教育局 

   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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