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25-2500-2017-00112 文 号:狮安办〔2017〕130号
发布机构:安办 发文日期:2017-12-26
信息类别:工作动态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2-26 字号:

 

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狮安办〔2017130

 

 

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节日,现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部署。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薄弱时期,也是关键阶段,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岁末年初部分企业赶任务、抢工期,传统节日期间车流、物流、客流急剧增加,加上灾害天气增多,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季节性特点,认真分析研判,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

二、认真履职,严格自查督查。各单位要结合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特点,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力量,针对重点检查对象,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市安委会下设的19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其他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本行业的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各单位元旦、春节前的自查情况分别于20171231201829日前报送市安办,19个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的督查情况分别于201815201829日前报送市安办。

三、强化监管,突出整治重点。要结合季节特点,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旅游、特种设备、涉氨企业、有限空间以及城镇燃气、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特别是道路交通方面,要切实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坚持“春运”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对车、船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等重点路段的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查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防火灾方面,要强化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施工方面,集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在建的重点建设项目工地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坚决纠正年底一些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要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存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烟花爆竹方面,要开展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油气等输送管道方面,深入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全力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集中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城镇燃气方面,加强燃气使用安全宣传,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取缔非法违法无证无照经营站点,严厉查处企业充装非自钢瓶和过期钢瓶等违规行为。其他重点行业(领域)要加强监管执法和重点整治。

四、强化值守,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置上报,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要健全完善各类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预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保证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迅速控制和救援,切实减少事故损失。

 

                       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1226

 

 

 

 

 

 

 

石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1226印发

 

 

 

 

 

 

 

 

 

 

 

 

 

 

抄送:泉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