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5-3000-2019-00009
- 发布机构:市安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6
- 标题:石狮市教育局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教安〔2019〕19号
- 发布日期:2019-04-1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广大中小学校师生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中小学校师生抵御地震灾害和自救互救能力,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防震减灾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是人员集中的地方,也是地震发生时最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公共场所之一。深入开展全市中小学校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有利于增强广大师生及全社会识别地震谣传、防御地震灾害、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学校要增强意识,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宣教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做到思想重视、组织有序、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使我市中小学校的防震减灾宣教工作高效、持续、有序地开展,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多形式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把防震减灾知识作为专题教育的内容,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形式多样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1.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进课堂。通过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安全教育课程或在其它学科教学活动中有机渗透等,有计划地开展地震灾害知识教育,组织学生学习防震减灾常识和应急避震知识,实现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
2.广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各学校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学校广播站、电视台、校园内部网等,宣传地震知识、开展广播讲座、组织观看地震科普影视片等,对师生进行地震常识宣传,通过以点带面、整体联动,强化宣传效果。
3.组织丰富多彩的防震减灾科普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开展科技竞赛、科技夏令营、兴趣小组等课外、校外科技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教育局、地震办的组织和指导下成立地震兴趣小组,对广大师生进行防震减灾基础科学知识、地震自救和紧急避险技能的教育。
4.拓宽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媒介。各学校要广泛发动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关注“石狮防震减灾”公微号。该公众号将定期推送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及时向广大市民、学生家长开展防震减灾、逃生自救知识教育。要发挥家长学校的优势,切实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效果。
5.在今年“5·12”期间,市教育局、应急管理局将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活动,通过地震VR体验、播放防震减灾电影、防震减灾知识问答等多种方式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三、进一步落实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常态化
各学校要把地震应急演练作为安全教育工作的常规内容来抓,把单纯的知识传授变为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为一体的综合实践活动,强化安全教育的实际效果。加强中小学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组织实施力度,全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疏散演练。寄住制学校要加强夜间组织学生的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特别是在5.12防灾减灾日前后,各学校均要认真组织一次全校师生参与的应急疏散演练。各学校要在平时的演练中,找出存在的问题隐患。针对演练活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修订应急预案,确保做到科学、合理、安全、有效。通过常态化地演练,并提升预案的实施水平,将应急预案的要求内化成师生的习惯行为,使我市广大的中小学生在应对突发地震灾害时,能够做到科学避险、有序撤离,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害。
四、完善地震预警终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
各学校基本按照计划做好终端接入及管理工作,尚未接入终端的学校,必须尽快与通信运营商签约并接入终端。已接入终端的学校,则要第一时间制定终端设备相关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维护管理,确保终端及与之接驳的广播设备(或预警专用喇叭)全天候处于开机、在线的正常状态,保障地震预警信息能及时和通畅地传输。如无停电、检修等特殊原因,不得擅自拆除、关停设备。各校要对广大师生进行科普宣传,提高终端系统的使用知晓率,防止个别学生对终端进行不必要的干扰、人为破坏。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地震预警专题演练,确保广大师生应急时能正确识别、利用好地震预警信息,科学有序地进行防护避险,未开展上述工作,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该学校负责。
联系人:市教育局 王东瑜 电话:13506089068
市应急管理局 傅途 电话:15375787908
石狮市教育局 石狮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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