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18-0003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8-24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排查整治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18〕101号
    • 发布日期:2018-09-06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排查整治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9-06 08:37

    为切实加强大型综合体商业综合体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省安办工作部署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及《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排查整治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邱建申局长为组长,宋建华副局长、杨智瑞主任科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中队)负责人及市城管局派驻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城管办人员为成员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容股,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协调实施。

    三、整治范围

    我市4家大型商业综合体:沃尔玛广场、德辉广场、泰禾广场、世茂国际商业广场

    四、整治内容

    (一)依法排查整治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

    (二)依法排查整治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灭火逃生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

    如对可能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界定把握不准时,可商消防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并将协商情况记录备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摸底阶段(827日至831日)。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城管办要进行专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全面启动对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的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帐,按法定程序约谈并通知相关责任人落实整改,并督促落实防范责任措施。对排查的突出隐患,应在媒体予以曝光,831日前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通过政务网邮箱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市容股邮箱。

    (二)集中整治阶段(91日至918日)。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城管办根据摸底排查结果,对业主未自行拆除的广告牌,依法依规组织人员实施强制拆除。并918日前将《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表》(附件2)及工作总结报送至市城市管理局市容股邮箱。

    (三)总结提高阶段(919日至930日)。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城管办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巩固整治成果,研究整治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措施及办法,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消防安全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这次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消防安全治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持续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力推进,确保安全。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城管办要按照方案的目标及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对影响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的违规户外广告设施要一律予以拆除。在组织强制拆除时,要做好工作预案,确保执法人员、施工人员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聘请专业机构实施强制拆除,签订拆除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职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城管办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做好火灾排查整治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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