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18-00037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07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18〕105号
    • 发布日期:2018-09-20
    石狮市城市管理局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
    时间:2018-09-20 15:39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的,以突出针对性、权威性、导向性为要求,立足全局,主动协调,积极应对,切实提高舆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应对效率。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维护稳定,最大程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公共事件对城管系统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成立局舆情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中队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在局督查股设立办公室。 

      2、主要职责 

      1)局应急舆情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全局应急处置指令和工作任务,部署事发现场的调查协调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督促做好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的上报工作。按照本预案事件定义,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或终止,下达应急处置指令。根据公开报道的需要,明确新闻发布原则,统一发布口径,审定发布内容。 

      2)局应急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局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做好事发现场的调查协调和应对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基本情况进展及相关措施。拟定发布形式和内容,并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管理新闻媒体采访。收集、跟踪、分析内外舆情,为领导小组提供防范和处置的有关工作建议方案。 

      三、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突发事件时,要及时作出反应,第一时间掌握进展线索,分析判断事件状态及趋势,并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和局应急舆情领导小组报告。 

      2、局应急舆情领导小组在接到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后,按照本预案事件定义,研究决定是否启动新闻应急机制。 

      3、本预案启动后,由局应急舆情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包括发布形式、发布内容等),报局应急舆情宣传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新闻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涉及规模、影响和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当前恢复进度及主要原因等。新闻发布形式包括:对外门户网站,本地热点论坛、报纸、广播、电视、信息通报会,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舆情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审定的发布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并根据需要落实媒体采访管理。 

      5、在新闻发布组织过程中,局应急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安排专人收集和整理内外舆情,组织开展有效的舆论管理和引导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局领导小组。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敏感问题,及时按照局领导小组有关指示妥善处理。 

      6、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之后,局应急舆情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相关舆论报道及事件信息情况,提请局领导小组决定,终止舆情应急机制。并按局领导小组指示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舆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 

      四、工作要求 

      1、积极主动,及时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舆情既要争取发布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对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社会公众猜测和恐慌时,要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在第一时间发布已认定的简要信息,稳定公众情绪,并根据事件发展变化和舆情应急处置进程再作后续详细发布,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和不准确报道,掌握新闻舆论的主动权。 

      2、加强引导,注重时效。新闻发布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发布要适时、适度,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使舆情应急新闻宣传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理和维护稳定大局。 

        3、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舆情宣传除及时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外,应着重组织报道事件妥善处置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宣传有关方面的知识。涉及重大政治性、群体性事件,一般不作公开报道,可通过专报等反映。确需公开报道的,由局应急舆情宣传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再授权发布,同时报相关上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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