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20-1300-2018-0004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23
- 标题:石狮市城市管理局2018年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
- 备注/文号:狮城管〔2018〕122号
- 发布日期:2018-12-07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2019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根据《泉州市市政公用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泉公用(〔2018〕526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大会战,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各类消防整治,突出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场所及重点火灾事故隐患,突出从“被动消”到“主动防”的转变,突出从“生产性消防安全为主抓”到“社会性消防安全全面抓”的转变,按照消防安全“一岗双责”的要求,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消防保障措施,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确保今冬明春我市市政公用系统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全省、全市“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安全工作顺利开展,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石狮市城市管理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邱建申 局长
副组长:高志伟 主任科员
曾国辛 主任科员
宋建华 副局长
蔡荣滢 副局长
成 员:蔡振辉 综合股股长
邱尚庆 政策法规股股长
林 鹏 党建股股长
王克兢 市容股股长
王展望 公用事业股股长
黄阿荣 机动督查中队中队长
李志伟 园林环卫管理处主任
邱珊迷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公用事业股,办公室主任为宋建华副局长兼任,具体负责全局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宣传等工作。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认真学习今冬明春火灾防控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则,并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加强对全体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对重点工种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做好岗位消防安全教育,落实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
(二)实施阶段(2018年11月30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1、对本单位用火、用电、用气情况做好检查,全面排查消防设施,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齐配全,及时更换,确保及时扑灭初始火情,并检查值班室、会议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的用电情况及人员疏散通道,以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重点部位,对值班人员在岗履职职责情况及值班记录情况做好检查。
2、各下属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3、在重大活动和重大节日期间组织人员上路,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等火灾防控设施严防死守,确保元旦、春节、元宵及全国两会消防安全的稳定。
4、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查出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暂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责任人,做到死看死守,确保安全。
(三)总结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
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对在火灾防控工作中表现好的以表扬,对存在火险隐患久拖不改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重点任务
(一)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各下属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严格管理制度,强化培训演练,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于11月30日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列出一份隐患整改清单,向社会作出一次整改承诺,对消防设施进行次维护保养,组织一次全员“一懂三会”培训,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根据冬春防火特点,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明确重岗位、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期限和措施,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检查:
1.燃气企业加强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巡查,完善或者增设周界报警和防冲撞设施,对储罐、调压站等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理情况;开展燃气管线隐患排查整改,突出抓好管道占压圈围等隐患点和事故易发点的排查整治情况;加大“黑气”打击力度,查处“黑气”窝点,稳步推进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液化石油气灌装站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设施建设与完善从源头上遏制“黑气”站内充装。
2.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实时监控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甲烷含量情况;渗滤液收集池和处理站防爆设施,特别是渗滤液泵电动机、照明、通风等电气设备防爆情况;余热锅炉测温测压表计、减温装置使用情况。
4.公园广场防火,注意城市公园游览设施等消防措施落实情况;城市园林绿地内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整治情况。
(三)深入推进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一是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高层建筑用气安全监管,加快推进高层燃气用户燃气安全胶管更换工作,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高层建筑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排查整治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三是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大型商业综合体燃气安全检查,确保周边绿化景观不影响消防通道及市政消火栓完好。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各下属单位要大力开展以今冬明春防火安全为主题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地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充分利用楼宇广告、报纸、微博、微信等形式,定期播发或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培训,提高自救逃生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
冬春历来是火灾多发季节,局各中队、股室、下属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打好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的重要意义,深刻吸取近期一系列火灾事故教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消防安全“一岗双责”规定,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今冬明春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火灾预防措施,提升消防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沟通协作
各下属单位要严格履职,对相关企事业单位(场所)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检查督办,定期通报整治信息,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齐抓共管,同时依法监督整改,对经整治仍达不到要求的各类场所,依法撤销或注销相应行政许可或证照。
(三)强化检查执法
各下属单位要采取跟踪督办、分片包干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和帮扶指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自查自纠主体责任,全国“两会”前要至少开展1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障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我局将适时组织督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通报,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各下属单位整治大会战方案及冬春或者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8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局公用事业股。12月起,每月19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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