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15-3200-2017-00064 文 号:狮财预〔2017〕173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发文日期:2017-10-30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石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10-30 字号:

   

  局各业务股: 

  现将《石狮市财政局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狮市财政局

                         20171030 

    

    

    

  石狮市财政局2017年度 

  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方案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泉财监2017663号)和《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泉财监201767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分工和时间 

  (一)检查对象。我市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和单位,覆盖面达100%。全面检查各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 

  (二)检查分工。局各业务股室负责组织对归口管理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和真实性的检查,检查结束后,将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表、没有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单位清单和存在虚列支出的部门单位清单整理汇总报送预算股审核确定,将检查情况报告报送局绩效办汇总。根据实际情况,抽调人员集中进行线上填报系统上传的检查报表和汇总表。 

  (三)检查时间。局各业务股室自开会布置之日起开始检查工作,于114日前报送检查相关材料。 

  二、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包括前期工作、开展检查、现场抽查和上报结果4个工作步骤。 

  (一)前期工作 

  1.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傅文淮任组长,检查组成员朱建宝、施养群、王旭辉、蔡天锡、李友厚、王少岳、纪凯明、邱泉喜、林功禄 

  2.制定工作方案。检查组名单及检查方案由局绩效办会同预算股制定印发,并报泉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备案。 

  (二)开展检查 

  各相关业务股室要注意时间安排,及时开展检查工作并及时上报材料,保证后续现场抽查和数据录入系统工作的开展。 

  (三)现场抽查。 

  局专项检查组将于111开始对列入市财政检查的2个市直单位和2个镇(街道)开展现场检查。现场抽查,聚焦2016 年度决算,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虚列支出问题。对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支出类别至少各选择3个科目进行抽查。部门三公经费为必查项目,其他支出项目自选进行检查。 

  (四)上报检查材料。 

  2017117日前将检查报告、汇总表、违规部门单位清单、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上报泉州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