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15-3200-2018-00012 | 文 号:狮财国资〔2018〕32号 |
发布机构:石狮财政 | 发文日期:2018-02-09 |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闽财资〔2018〕3号)、《泉州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1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泉财行〔2018〕83号)要求,现就我市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一)单位范围: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二)资产范围:截止2017 年12 月31 日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二、编报内容
(一)《资产报告》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和汇总表。单户表由各单位通过资产监管平台进行编报打印;汇总表由各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通过资产监管平台汇总编报(详见附件1)。
2.填报说明是各单位(部门)对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详见附件2)。
3.分析报告是各单位(部门)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按要求详细撰写本单位(部门)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分析和总结(详见附件3)。
三、填报要求
(一)《资产报告》报表统一使用“石狮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平台—国资年度报表”进行录入审核上报及打印,各单位要按模板要求认真撰写报表填报说明及单位资产分析报告(平台网址:http://www.ssgzgl.cn)。
(二)各单位请于2018年2月26日将《资产报告》(包括行政事业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资产负债表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市八七路政协委员之家八楼802室),纸质报表封面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资产报告编报将作为我市开展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完整填报好各项报表。各主管部门应切实负责,督促和指导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二)各单位在资产报告编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5-83137698;资产监管平台软件技术问题请联系福州金网际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福州金网际软件公司:0591-87273300、8727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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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3.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模板
石狮市财政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