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15-3200-2018-00015 | 文 号:狮财国资〔2018〕61号 |
发布机构:石狮财政 | 发文日期:2018-03-29 |
信息类别: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市属各国有企业:
为加强政府资产管理,逐步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现将《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84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填报范围。我市涉及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报告的主要填报部门(详见附件2)。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是财政部落实国家要求统一部署安排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安排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分工,联合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对相关数据进行会审,确保信息质量,确保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注重协调,形成合力。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涉及数据量大、部门多、协调难度大,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加强与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做到不推诿、不拖延。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政府资产报告填报工作外,还应加强对本系统下属单位报表填报的政策业务指导和数据审核,确保填报口径统一、填报方法准确。
三、填报方式
(一)各单位可通过“石狮市国有资产动态监管平台-经管资产报表”按通知要求编报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网址:http://www.ssgzgl.cn/),于2018年4月27日前完成本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数据汇总和分析报告工作,并将相关纸质及电子材料报送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资产管理股(地址:石狮市八七路政协委员之家八楼802室)。
(二)报送内容包括: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表及工作总结、2017年度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表及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编报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政策建议等内容。
(三)各单位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储备物资进行重点核查,探索相关资产的价值计量和资产评估方法。
四、其他事项
(一)为夯实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质量,我市将举办相关工作学习培训,培训事项将另行通知。
(二)相关单位请于2018年4月2日前将《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见附件3)报送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三)在填报报表过程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5-83137698;软件系统问题可联系福州金网际软件公司,联系方式:
福州金网际软件公司:0591-87273300、87271991;
技术支持:官经理13809501786
黎 工 15859049354
古 工18259178837
附件:1.《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84号)
2.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表(试编)
3.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负责人和经办人通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