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
日期:2017-10-23 字号: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但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标准依据闽价[1995]费字173号、[1992]价费字130号等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