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30-3000-2018-00013 文 号:狮档〔2018〕27号
发布机构:石狮市档案局 发文日期:2018-11-21
信息类别: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石狮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服务机构执法检查的通报
石狮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服务机构执法检查的通报
日期:2018-11-21 字号: 阅读人次: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上级驻石各单位,市属有关国有企业

为加强对档案外包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档案服务行为,我局于11 14 日依法对在我市范围内开展档案服务的档案服务机构石狮市顺鑫整档工作室、石狮市友欣整档工作室、石狮市鸿辉整档服务部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检查中存在问题通报如下:

一、共性问题

1.管理机制不健全。均未制定办公场所出入管理规定。鸿辉整档服务部未建立消防应急预案,顺鑫整档工作室、友欣整档工作室存在灭火器超期未更换现象。

2.内部管理不到位。均基本未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建立档案员工作台账,未明确立卷责任人。且部分档案人员岗前管理、业务培训工作滞后、缺失。

3.未按规范要求签订服务合同。

在业务受理单位、验收单、保密协议与服务合同中均发现未签字、无落款时间等问题。具体被服务单位包括:市政协、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海洋与渔业局、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供销社、农业机械管理站、疾控中心、祥芝镇、灵秀镇、永宁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单位。

 二、个性问题

鸿辉整档服务部:基础设施不齐全,地板铺设易燃地毯,无防盗门窗等,档案“八防”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未在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相关证书。

友欣整档工作室:办公场所随意堆放杂物,杂乱无章。且存在超经营范围,为已整理完结的服务对象:市城市管理局寄存行政执法档案414盒、市委编办寄存事业单位登记档案373盒。

三、整改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书面反馈各服务机构,并依法制发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要求其针对问题认真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我局将继续依法督导整改落实情况。

 

                                     石狮市档案局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