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石狮市档案局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瓶颈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石狮市档案局综合股,(地址:石狮市东港路档案馆大楼,邮编:362700,电话:0595-83078686,电子邮箱:sssdaj8686@163.com)。
一、概述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严格落实闽政办网传〔2017〕24号文,我局积极响应并加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各股室落实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协办和责任部门密切配合,确保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为服务和促进“创新转型,实业强市”营造良好的信息环境。
(一)公开制度建设
始终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能公开的全部依法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依照申请公开或说明理由。切实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的公开制度,并把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落实,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意识。
(二)明确职责方面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各股室人员相互配合,责任层层落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多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是以内部公开为主,以网络公开等手段为辅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更新了网络公开信息,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工作,为打造独有的“窗口化、综合化、一站式”的服务平台提供了保障。
(四)主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领会精神实质
各股室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和我局档案工作现状,积极组织和动员全局人员开展学习相关政府公开信息文件活动,让全局人员深刻领悟到信息公开重要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条,其中2017年1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和办事指南;
2、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3、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4、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5、工作动态;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通过石狮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中国石狮”门户网站)公开,网站地址为:www.shishi.gov.cn。
2、通过石狮市档案馆、市区公共图书馆等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
3、通过市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微博平台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文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及时落实政府公开信息,积极响应群众的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局进一步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未出现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瓶颈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瓶颈
我局人手不足,目前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都是兼职人员,没有专职工作人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充分利用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这一平台,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任。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继续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制度,丰富内容,拓展形式,做到人员、场地、经费、机制、内容“五到位”,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优质的档案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18条。
(二)附表(附表式)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8 |
20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8 |
20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2063 |
7884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