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QZ05110-2500-2017-00069 文 号:石公综〔2017〕167号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2017-11-20
信息类别:业务工作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11-20 字号: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

  根据公安部、省厅2017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市局研究制定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各室、所、队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细化方案于11月25日前报市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

 

  

                                   石狮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0日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全国“规定动作”与本省、市“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胡俊峰副局长任组长,治安大队、消防大队等相关警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各有关警种要严密制定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力量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加强工作调度指挥。

  三、工作内容

  (一)全国“规定动作”

  1.突出六类场所排查整治。紧盯六类容易发生大火的场所单位,提请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在2017年消防安全基础要素排查基础上,再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部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大力推动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和户籍化管理系统录入工作。针对人员密集场所,要督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落实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针对易燃易爆场所,要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厂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针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积极推动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

  2.持续推进高层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提请政府组织电力、住建、公安、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推动用户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春节前完成排查、摸底、录入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工作。探索建立高层建筑“互联网+N”消防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省市“两会”和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公安机关要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社会面消防安全检查。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全市“两会”保卫期间,辖区公安机关要对会场、住地等涉会场所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安保措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各级公安机关统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督促单位及重大活动举办单位落实各项火灾防控措施,并督促基层组织、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确保节日消防安全。

  4.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根据省公安厅、综治办、民政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公综〔2017〕5号)文件精神,按照“一年打基础、二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的思路,确保全国“两会”前,90%的社区消防安全达标;确保年底前按照社区总数10%完成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强化创建过程中的帮扶指导,协助社区倒排创建进度,及时组织评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消防安全示范社区的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5.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推动综治部门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平台,推动街道乡镇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9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推动指导公安派出所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6.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按照年度任务和有关规划,全面完成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以城镇消防站点建设为牵引,同步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发展,及时配齐新建消防站点执勤力量。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和大型企业全部建成专职消防队,全面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发展任务。

  7.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推广微型消防站电信POC端联网调度,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消防大队定期对微型消防站进行抽查、拉动,通过实地拉动演练提升初起火灾扑救能力,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8.深入开展冬季练兵工作。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开展执勤中队指挥员、攻坚组和专业队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建立官兵训练档案,实施指挥员能力考评,开展春季体能和技能比武竞赛活动。新兵下队执勤前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下队能执勤能参战。开展典型案例研讨,收集整理典型火灾案例,适时开展集中研讨活动,研讨辖区主要火灾特点及扑救对策,规范灭火救援现场秩序,提升全市消防部队“打大火、灭大火”攻坚克难的能力。开展熟悉演练,排查维护辖区消防水源,开展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实地熟悉演练,建立熟悉演练台帐,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春节前,对辖区重点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全市“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住地至少演练一遍,完成涉会场所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开展专业队伍建设,深化部署开展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试点工作,依托普通中队攻坚班组建立灭火救援攻坚分队,依托特勤中队打造专业处置力量。2018年2月底前,完成全市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石化企业(危化品)灭火救援专业队伍建设试点,开展专业队作战能力考评。

  9.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达到“三知四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落实指挥长制度,提升科学施救水平;对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开展集中培训,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其执勤管理和初战指挥能力。将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调度体系,每周测试一遍、每季度拉动一次,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冬训结束后,消防大队组织对微型消防站进行验收。在重大活动安保的关键时段、关键点位前置备勤力量,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执勤体系,确保打早灭小。

  10.落实战勤保障。要积极推动实施灭火救援主战车辆、器材“统型”,大力推广实用、好用的革新器材,及时补充执勤中队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保障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春节前,消防大队要组织对执勤中队进行一次车辆装备技术检查,保证人员、装备和车辆防冻防滑措施到位。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和灭火药剂储备。健全社会联勤保障机制,落实作战时间较长的救援现场饮食、住宿保障工作。

  11.开展社会化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示范社区评选和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60%的中小学生人手一册消防教材(读本)。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组织代言人进警营、开展入户宣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培训一遍。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公安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50%以上,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人数满足社会要求。

  1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市级报纸、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每月在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公安官方微信、微博每月发送消防提示信息不少于2次;消防官方微信、微博每天发送消防提示信息,发送手机消防提示短信每月不少于1次。

  (二)本省、市“自选动作”

  1.开展工业和物流园区专项整治。集中对工业和物流园区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场所消防审批,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总平面布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火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控,电器线路、电气焊防火安全管理,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联合执法检查,提出加强措施意见,提请当地政府切实解决隐患风险。

  2.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改方案》部署要求,主要针对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大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要根据消防总队《关于明确养老机构优化许可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落实优化许可工作举措。同时,要督促养老机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并对养老机构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养老机构建立内部培训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和持续学习,增强单位管理人员的防火安全意识、初起火灾扑救技能,全面提高养老院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3.提升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巩固和发展科学练兵模式,持续深化年内部局及全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车辆交通事故处置和水域救援等一系列专业技术培训成果,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和内攻搜救与紧急避险等培训,全面强化“科学、安全、专业”救援理念。筹备年度军事业务比武竞赛工作,拟定完善比武竞赛规程,消防大队、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积极开展练兵比武工作,检验训练成效。

  4.实施精准化消防知识普及教育。针对冬春季节“小火亡人”火灾多发特点,公安机关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每月一主题宣传活动。各镇街道、公安派出所要加强电动车、出租房、三合一场所火灾警示教育,广泛普及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督促指导村(居)委会、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能,在居民住宅楼的小区公告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车停放点等重点部位张贴提示海报。针对老、幼、病、残、留守等特殊群体,联合教育部门部署一次中小学生寒假消防安全作业,联合民政部门开展送消防知识上门,帮助特殊群体排查清除火灾隐患。针对火灾特点,开展小场所“小火亡人”、烟花爆竹火灾和消防刑事案件警示宣传。发动公众关注“福建消防”、“泉州消防”、“石狮消防”官方微信,通过寓教于乐的宣教形式,最大限度提升消防宣传体验效果。

  5.开展本地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各地要加强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分析研判,要聚焦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最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实现“防大火、防亡人”的中心目标,确保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年11月中旬)。推动市、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部门,分别下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1月中旬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组织联合督查、分析通报问题,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组织检查考评,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建立完善火灾防控、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安机关及消防大队要提请政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组织集中约谈,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培训约谈,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动各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力量,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同志是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负责人,市消防大队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本地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负责。同时,要根据《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督促各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政府统筹实施、部门分工推进、单位自查自纠、基层群防群治、鼓励公民参与的原则,坚持全面整治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建立健全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

  (三)加大执法力度。要将提升执法工作总量作为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的重要标准,在发动社会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大监督抽查频次,充分运用“查、改、罚、封、停、拘”等执法手段,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重大火灾隐患坚持挂牌督办,组织有关部门综合施策,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对符合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严格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强消防监督员,公安民警业务培训,提高监督能力,规范执法行为。

  (四)严格督导考评。市局将成立专班,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提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分阶段、分重点、分专项开展联合督导,重点检查各室、所、队,行业部门及街道社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