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0-3000-2019-00005
    •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28
    • 标题: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备注/文号:石公综〔2019〕61号
    • 发布日期:2019-05-28
    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5-28 10:36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根据《石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狮安办〔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全局将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开展全局性“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等内容,开展覆盖面广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应急、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促进全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推进我市“创新转型、实业强市”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由胡俊峰副局长担任组长,全局各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查推进、总结提升。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治安管理大队,由治安管理大队陈健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林纪荣副大队长任副主任,治安管理大队冯小荣、交警大队王翰任联络员。

      三、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在统一组织开展,各单位主题活动可根据实际提前部署开展。

      四、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

      (一)开展知识学习活动。深化“大学习”活动,着力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切实提升应急意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各单位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论述新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有关论述。治安管理大队牵头组织参加市安会的应急知识竞赛和网上竞答活动。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治安、交警部门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面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等重点企业、工业园区负责人和管理团队亲自主讲,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各派出所要督促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通过举办安全生产教育专题讲座、公开课,面向全体职工宣传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深入一线班组面对面交流安全生产心得体会。三是开展专题讲座和“安全诊断”。结合“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活动,治安管理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要会同市应急部门邀请专家学者深入重点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巡回宣讲,普及安全、应急、防灾减灾知识;邀请专家入企业指导管控风险、排除隐患,不断提升企业安全水平。

      (三)开展线下线上活动。结合市安委会组织的“6·16”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一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各单位要利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要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深入企业、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宣传咨询服务。二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职工家属、学生、周边群众等走进工业园区和化工企业,参观生产过程、工艺流程和装置设备等,介绍安全生产工作举措,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桥梁。三是开展线上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安委会在石狮电视台、石狮日报及各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举办的安全生产主题闯关游戏、VR安全体验、现场采访、在线访谈、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线上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四)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治安管理大队、交警大队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赴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镇(街道)和优秀标杆企业现场观摩,借鉴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五)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征集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的应急管理科普作品活动,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挖掘基层专兼职骨干创(制)作潜力,集聚专家、群众的指挥和意见,征集遴选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把作品征集、推广普及与日常科普活动开展有机结合。二是在各新闻媒介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车、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等。三是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有关人员参观石狮公民警校等安全应急体验基地,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质。四是围绕国内外典型事故案例,拍摄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在学校、影院等公共场所播放,在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广泛传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六)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一是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实战化应急演练。6月20日前,巡特警反恐大队要根据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治安管理大队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行业领域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交警大队要根据道路交通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应急、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进一步修订、完善优化预案。二是各派出所要督促辖区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员工,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七)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宣传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科技活动周、《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细化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强化宣传报道。各单位要发挥新媒体优势,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与新闻媒体共同研究制定宣传报道议题、宣传报道计划,统筹协调报刊、电视台、电台等媒介,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尤其是要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予以宣传和曝光,推动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增强活动期间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形成矩阵式、全媒体、立体化安全生产报道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确保活动开展实效。各单位要按照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逐一落实各项考核标准,加强沟通联络。“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落实。

     

     

    石狮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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