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0-3000-2020-00006
- 发布机构:石狮市公安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28
- 标题:石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备注/文号:石公政〔2020〕39号
- 发布日期:2020-04-29
各室、所、队、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
现将《石狮市公安局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狮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8日
石狮市公安局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落实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任务,助力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经研究,制定2020年志愿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升宣传实效
(一)加强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营造有利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的舆论文化环境。(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二)广泛宣传。利用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对志愿服务活动和优秀志愿者事迹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广泛参与性和互动性,立体式、分众化加大对志愿服务的宣传力度,让志愿服务融入日常生活。(责任单位:政工室)
(三)选树典型。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岗位学雷锋标兵等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培育一批党员志愿服务品牌和志愿服务项目,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影响力。(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
二、规范制度建设
(一)落实系统注册。持续探索“互联网+志愿服务”,抓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云”系统)的推广使用,发动注册志愿者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注册志愿者50%以上有服务时长)。(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
(二)完善队伍建设。以志愿服务组织“六有”(有场所、有标识、有队伍、有档案、有制度、每季度至少有开展1次活动)为标准,继续完善本局志愿服务队。以志愿服务站点“八有”为标准(有定时开放、有定人管理、有场所、有标识、有队伍、有档案、有制度、每季度至少有开展1次活动),加强志愿服务阵地规范建设和管理。强化党建引领志愿服务意识,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健康发展。(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
(三)开展专业培训。坚持理论实际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积极组织参加志愿服务专题培训班,提升我局志愿者专业素养。鼓励从事法律援助、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安全宣传等专业性人员、单位,面向公众常态化开设培训。(责任单位:法制大队、交警大队、网安大队)
三、深化文明实践
(一)扎实推进试点建设。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整合各类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各项文明实践活动。同时,推进试点建设,做到“一平台一特色”,打造点多面广、功能完备的志愿服务团体。(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
(二)积极响应群众需求。各派出所要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局属各党(总)支部要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及“阳光公仆”志愿服务活动,主动与镇村一级对接,围绕群众所需所盼,发挥专业特长,开展各类为民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三)统筹组织应急服务。根据疫情防控、防汛抗旱等突发性事件的具体需要,统筹组织志愿者以多种形式科学有序参与卫生防疫、心理健康、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
四、保持常态长效
(一)开展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围绕“一带一路”“乡村振兴”“两岸融合发展”等国家战略,持续开展“助力新石狮 建功新时代”主题志愿服务行动,立足单位、警种实际情况,持续推进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二)保护公共环境志愿服务。结合深化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环境绿化、家园清洁、节能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移风易俗主题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引导人们树立简节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创造良好的人文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三)维护公共秩序志愿服务。围绕交通治堵、市容管理等城市建设管理重点,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维护市容秩序等专项志愿服务活动。在人流量较为集中的交通路口、公园车站、大型商超等公共场所,针对乱停乱放、乱丢垃圾、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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