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石狮市苏厝村民委员会于2018年4月18日提出的办理苏厝村文化活动中心《选址意见书》的申请事项,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苏厝村文化活动中心
建设单位:石狮市苏厝村民委员会
用地面积:3415平方米
用地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
本公示期限为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6日。若公众有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小蔡
联系电话:059588717835
受理地点:石狮市公务大厦四楼4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