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冷链仓储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6日向我局申请东南冷链仓储物流(一期)项目方案调整,我局已依法受理。经审查,现将规划拟许可内容公示如下:
鉴于本次调整仅涉及地下部分,不增加计容建筑面积,且调整后指标符合狮国规[2017]26号文要求,原则同意在一期3#高架全/半自动立体冷库的多层土建库下方增加一层地下室,层高5.4米,建筑面积1342.89平方米,调整后3#冷库总建筑面积为12686.42平方米。
本公示期限从2017年4月16日至2017年4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期限内或公示期限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递交听证申请,也未递交陈述、申辩意见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我局将终止听证程序,并依法作出许可决定。
附件:调整说明及地下一层平面图
联系电话:0595-83051227
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