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5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土地使用综合条件
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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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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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面积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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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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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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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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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
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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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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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
幅度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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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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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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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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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S-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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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盖镇 雪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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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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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汽车及零配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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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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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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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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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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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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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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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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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S-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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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盖镇 雪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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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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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汽车及零配件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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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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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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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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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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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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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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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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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S-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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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秀镇 灵山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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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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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自营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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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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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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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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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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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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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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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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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S-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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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路与回兴路交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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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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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自营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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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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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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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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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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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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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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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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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S-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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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七路北侧、东港路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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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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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分割销售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自营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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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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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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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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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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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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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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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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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规划控制指标按照有关规划文件执行,详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本次挂牌商服地块建成后,不可分割销售、整体自持。
二、竞买人范围和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在本市存在未处理或未动工的闲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符合竞买条件并按要求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均可依照规定申请参加竞买,只准单独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网址:http://zrzyt.fujian.gov.cn/)→“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新系统入口”(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不设底价。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19年2月25日8时30分00秒至2019年3月26日16时00分0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19年3月18日8时30分00秒至2019年3月29日16时00分0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注册信息提交后,视为对《网上交易规则》、《网上交易服务协议》、《网上交易须知》等挂牌出让文件以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同意接受挂牌出让文件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应于2019年3月26日前登录到“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告信息页面下载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也可于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3月26日到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5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按要求填写后扫描上传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同时将申请文件纸质材料报送石狮市土地收购储备发展中心(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5室),提交给挂牌人进行审核确认。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3月27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人资格,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发放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
3.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11:00时(须到账),报名竞买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16:00时。申请人缴交竞买保证金后(须到账)应及时扫描上传银行缴款单。
4.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5.成交价款即该幅地块的出让地价,不包括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小区水、电、排污工程等建设应缴纳的费用。以上各项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各相关部门另行缴纳。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地税部门自行申报缴交。
2012S-09号宗地也不包括宗地上已建1幢房产价值(建筑面积2658.41平方米),该房产连同土地一并出让。根据评估结果,该房产按306.51万元另外收取,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商服办公用房确权登记。
2019S-12号宗地成交价款也不包括宗地上已建13幢房产价值(编号A-M幢,总建筑面积62078.87平方米),该房产连同土地一起出让。根据评估结果,该房产价值按7068.54万元另外收取,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商服办公用房确权登记。
2019S-13号宗地也不包括宗地上已建10幢房产价值(总建筑面积95579.46平方米),该房产连同土地一起出让。根据评估结果,该房产价值按11575.53万元另外收取,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商服办公用房确权登记。
6.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30日内缴交宗地挂牌成交价总额50%的地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并抵作地价款),余款(及地上房产价款)自竞得之日起60日内全部付清。
竞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支付成交价款(及地上房产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1‰加收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仍未全部缴交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7.宗地按现状交地,项目土地出让后,自竞得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2年内竣工。违约的按合同约定处理,构成闲置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规定处理。
8.其它事项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9.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10.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石狮市公务大厦4楼415室(市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595—88712212
联 系 人:蔡先生 陈小姐
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