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7-00163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1-22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宝盖山生态公园(学府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7〕179号
- 发布日期:2017-11-22
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宝盖山生态公园(学府区)项目的立项申请》(狮城建〔2017〕30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宝盖山生态公园(学府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宝盖山生态公园(学府区)。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山风景区西侧,学府路与八七路交叉口东北处,止于塔山水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3695.74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园林土建工程、绿化工程、桥梁工程、涵洞改造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电气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4618.4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299.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23.085万元,工程基本预备费696.117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狮国土〔2017〕预54号)及《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81201700048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7年11月22日
抄送:泉州市发改委,石狮市政府办公室、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交通和城市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石狮市经济局 2017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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