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031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03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高速口及蚶江大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53号
- 发布日期:2018-04-03
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石狮高速口及蚶江大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项目立项的申请》(狮园林司〔2018〕12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高速口及蚶江大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高速口及蚶江大道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蚶江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石狮高速口及蚶江大道进行绿化景观提升,长度1.81公里。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80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4月3日
抄送:泉州市发改委,石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交通和城市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4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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