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033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4-09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同意变更石狮医院新院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55号
- 发布日期:2018-04-09
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石狮医院新院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变更报告》(狮城建司〔2018〕1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石锦路西段路面改造工程全长约4300米,宽60米,建设内容包括单侧雨水、双侧污水、路灯、道路修复、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弘德路南段路面改造工程全长约1600米,宽48米,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双侧污水、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宋塘路延伸段(弘德路-溪前路)路面改造工程全长约850米,宽26米,建设内容包括人行道、单侧污水、交通工程、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由原来的8600万元调整为4500万元。
其余事项仍按原文件(狮经计〔2018〕41号)执行。
附件:《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医院新院周边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狮经计〔2018〕41号)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4月9日
抄送:泉州市发改委,石狮市政府办公室、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交通和城市建设局、生态环境保护局。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4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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