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122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9-28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市中心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一期)——塘园溪流域污水管网完善改造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160号
    • 发布日期:2018-09-28
    石狮市经济局关于市中心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一期)——塘园溪流域污水管网完善改造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8-09-28 15:43

    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审批市中心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一期)——塘园溪流域污水管网完善改造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狮水投〔2018〕120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市中心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一期)——塘园溪流域污水管网完善改造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中心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一期)——塘园溪流域污水管网完善改造清淤工程。 

      二、项目业主: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湖滨街道办事处、凤里街道办事处、灵秀镇、宝盖镇政府、灵秀镇政府。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共改造节点89处。其中排污节点改造共80个排污节点,雨污混接2处,严重淤堵节点改造7处。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3715.4716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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