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129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0-24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锦尚镇镇区景观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170号
- 发布日期:2018-10-24
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锦尚镇镇区景观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立项批复的函》(锦政〔2018〕函65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锦尚镇镇区景观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锦尚镇镇区景观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锦尚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锦尚镇镇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锦尚镇镇区景观夜景亮化提升改造工程,用地面积17855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锦尚镇行政大楼夜景照明工程;厝上溪沿河两岸及桥梁、凉亭夜景照明工程;厝上大街四岔路口住宅夜景照明工程;锦尚中心公园照明及休闲设施提升;路灯改造及人行道、街头绿地、十字路口三角绿地改造提升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800万元,资金由政府补助结合自筹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国土规划和房产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812018035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狮国土[2018]预39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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