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133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1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中心旧城区微循环系统交通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174号
- 发布日期:2018-11-01
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石狮市中心旧城区微循环系统交通改善工程立项批复的函》(狮城建司〔2018〕35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中心旧城区微循环系统交通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中心旧城区微循环系统交通改善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凤里街道、湖滨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九二路、八七路、镇中路、群英路、延年路、延年东路、仑峰路、农贸路及灵秀路等构成的旧城区核心区域微循环系统交通进行改善。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交通改造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工程、交通信号工程、管线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70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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