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135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1-09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福建省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177号
- 发布日期:2018-11-09
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福建省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祥政函〔2018〕96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整治维护项目。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祥芝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进行整治维护。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港池维护疏浚99.81万立方米,港内炸礁7.22万立方米,踏步修复3座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4779.83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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