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142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2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高中校完善提质项目(石狮市华侨中学)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195号
- 发布日期:2018-12-12
石狮市华侨中学:
你校报来《关于石狮市高中校完善提质项目(石狮市华侨中学)立项的申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高中校完善提质项目(石狮市华侨中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高中校完善提质项目(石狮市华侨中学)。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华侨中学。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华侨中学校内。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对校舍进行二次改造修缮,并添置设施设备。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35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