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8-00143
- 发布机构:石狮市经济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12
- 标题: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锦尚镇永祥路(锦尚卫生院段)新增调头区工程的复函
- 备注/文号:狮经计〔2018〕196号
- 发布日期:2018-12-12
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你局报来《关于石狮市锦尚镇永祥路(锦尚卫生院段)新增调头区立项的申请》(狮交建函〔2018〕234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锦尚镇永祥路(锦尚卫生院段)新增调头区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锦尚镇永祥路(锦尚卫生院段)新增调头区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锦尚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于永祥路K2+490处新设计增加一对双向调头区,包括水泥混领土路面、标志标线、减速带灯安全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6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经济局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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