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049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15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巡特警反恐大队新办公、住宿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49号
- 发布日期:2019-04-15
石狮市公安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巡特警反恐大队新办公、住宿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报告》(石公函〔2019〕3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巡特警反恐大队新办公、住宿用房装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巡特警反恐大队新办公、住宿用房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宝盖镇前园宝晖路65号。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将石狮市宝盖镇前园宝晖路65号原闽利都商厦(A、B、C三幢)改造成为巡特警反恐大队办公、住宿用房,建筑面积8742.97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基础建设工程、功能房建设及后期办公设备采购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50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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