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051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26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宁镇第三中心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51号
    • 发布日期:2019-04-26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宁镇第三中心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时间:2019-04-26 10:15

    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永宁镇第三中心幼儿园项目的立项申请》(狮土地司〔2019〕21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永宁镇第三中心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宁镇第三中心幼儿园。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金埭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永宁镇第三中心幼儿园。总用地面积5329.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86.6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等建筑、地下消防水池等附属设施,并配套室外绿化、给排水、电力和道路硬化等附属设施。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75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5812019012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狮自然资[2019]预15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4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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