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102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7-29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红塔湾旅游公路工程沙堤村拆迁安置房项目(室外工程一期)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102号
- 发布日期:2019-07-29
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建设石狮市红塔湾旅游公路工程沙堤村拆迁安置房项目(室外工程一期)立项的函》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红塔湾旅游公路工程沙堤村拆迁安置房项目(室外工程一期),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红塔湾旅游公路工程沙堤村拆迁安置房项目(室外工程一期)。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永宁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永宁镇沙堤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红塔湾旅游公路工程沙堤村拆迁安置房项目(室外工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土方、挡土墙及雨污水管网和化粪池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5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按照基建程序要求,继续深化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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