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156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3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石狮市东城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152号
- 发布日期:2019-09-23
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石狮市东城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石祥渔司〔2019〕6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石狮市东城遗址公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东城遗址公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祥芝中心渔港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祥芝镇祥渔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石狮市东城遗址公园,总用地面积5353.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公园建筑工程、铺装广场及园路工程、绿化工程及配套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供电照明工程、环境治理等。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1500万元,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七、批准项目的相关文件: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狮自然资[2019]预选029号)。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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