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5113-0800-2019-00158
- 发布机构: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23
- 标题: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湖滨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备注/文号:狮发改审〔2019〕154号
- 发布日期:2019-09-23
石狮市湖滨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申请湖滨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狮湖投〔2019〕1号)及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湖滨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湖滨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
二、项目业主:石狮市湖滨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石狮市湖滨街道。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改造建设的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对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小区包括嘉禄花苑老旧小区、公安局宿舍楼老旧小区、国土规划宿舍老旧小区、防疫站宿舍楼老旧小区、德辉商业街老旧小区、外经贸委宿舍楼老旧小区、二轻联社宿舍楼老旧小区、国土综合楼老旧小区。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人民币910万元,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六、节能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请项目建设单位据此批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同时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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